宋朝:《蒲鞭》 – 林希逸 2020-12-08 宋朝(十) 作者 : 林希逸 朝代 : 宋朝 自古官刑在,如何只用蒲。 贤哉知道者,陋矣执鞭乎。 草草存笞责,拳拳爱体肤。 教非刑可比,耻患免而无。 舜扑书徒识,秦敲惨自愚。 悲因挞黎庶,适意与宽俱。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林希逸, 林希逸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客星》 - 林希逸下一篇:宋朝:《李提举挽诗 其二》 - 林希逸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