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张端明挽诗 其二》 – 薛季宣 2020-12-08 宋朝(九) 作者 : 薛季宣 朝代 : 宋朝 帝功成赞育,天道与为徒。 祖帐霸陵岸,扁舟笠泽湖。 送鞋非李泌,哭市有郇谟。 已矣龙輀税,依然曳尾涂。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薛季宣, 薛季宣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巴口相地作大军仓》 - 薛季宣下一篇:宋朝:《孙元式挽诗 其二》 - 薛季宣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