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读李斯传》 – 薛季宣 2020-12-08 宋朝(九) 作者 : 薛季宣 朝代 : 宋朝 上蔡游公子,真情本自愚。 五刑身具论,七罪法当诛。 逐兔踪牵狗,亡秦效击胡。 明功与周召,为问骊山徒。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薛季宣, 薛季宣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琴溪》 - 林淳下一篇:宋朝:《元夜斋居》 - 薛季宣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