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送薛子明赴歙县尉二首 其二》 – 许及之 2020-12-08 宋朝(九) 作者 : 许及之 朝代 : 宋朝 新安今太守,癸未昔同年。 老手亲师范,良规得吏筌。 径须如渭尉,切勿效梅仙。 閒暇何妨学,科名是世传。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许及之, 许及之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再和二首 其一》 - 许及之下一篇:宋朝:《次韵王宣甫秋夜书怀》 - 许及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