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 :《楚歌十首 二》繁体原文与格律 — 元稹

作者 : 元稹  

原文 :

陶虞事已遠,尼父獨將明。

潛穴龍無位,幽林蘭自生。

楚王謀授邑,此意復中傾。

未別子西語,縱來何所成。

格律 :

平平仄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平仄平。

仄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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