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同家弟用前韵谢判府惠酒 其二》 – 陈与义

作者 : 陈与义     朝代 : 宋朝

日饮知非贫士宜,要逃语阱税心鞿。
所须唯酒非虚语,以醉为乡可径归。
鹦鹉鸬鹚俱得道,螟蛉蜾蠃共忘机。
狂言戏作麻姑送,无奈阍人与我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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