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阅陶集偶有所感》 – 赵鼎 2020-12-08 宋朝(九) 作者 : 赵鼎 朝代 : 宋朝 彭泽县令八十日,束带耻为升斗污。 二十四考中书令,端委庙堂挥不去。 两公于此固无心,钟鼎山林随所寓。 慎勿蹉跎两失之,岁晚要寻栖息处。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赵鼎, 赵鼎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送张巨山著作使闽分韵得我字》 - 陈渊下一篇:宋朝:《马靖国后轩》 - 赵鼎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