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挽刑部王侍郎诗二首 其一》 – 汪藻 2020-12-08 宋朝(九) 作者 : 汪藻 朝代 : 宋朝 诏跸南来首赐环,清名谁不仰高山。 独操廷尉平反柄,徐步文昌侍从班。 曾子哀矜情得后,皋陶明允罪疑间。 中朝正赖公持议,那得超然便不还。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汪藻, 汪藻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次汪相韵》 - 汪藻下一篇:宋朝:《题张资政汝川图九首 其四 多宝院》 - 汪藻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