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还丹复命篇 五言十六首 其十五》 – 薛道光

作者 : 薛道光     朝代 : 宋朝

饮了灵丹药,纯阳自在人。
洞明常寂照,蓬岛镇长春。
去就浑无系,纵世已绝尘。
但知周甲子,不在守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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