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依韵和双头芍药十六首 其四》 – 陆佃 2020-12-08 宋朝(八) 作者 : 陆佃 朝代 : 宋朝 曾与宫花傍玉除,芳名消得用金书。 已教庄蝶双双引,更伴台星两两居。 官样自应能笑语,家常谁欲效妆梳。 大都好物难摹写,未信屏风画得如。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陆佃, 陆佃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送张颉待制帅瀛州》 - 陆佃下一篇:宋朝:《魏国太夫人陈氏挽歌词》 - 陆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