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依韵和再开芍药十六首 其六》 – 陆佃 2020-12-08 宋朝(八) 作者 : 陆佃 朝代 : 宋朝 一番风信作花先,未必春工会党偏。 玉杵买来容再睹,金钗分与却重圆。 几回众里知谁似,一堕人间有几年。 我是玉皇香案吏,可能相与便朝天。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陆佃, 陆佃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送张颉待制帅瀛州》 - 陆佃下一篇:宋朝:《魏国太夫人陈氏挽歌词》 - 陆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