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呈周承议兼简通判签判二首 其一》 – 陆佃 2020-12-08 宋朝(八) 作者 : 陆佃 朝代 : 宋朝 政事相传旧有经,为州前后半台星。 岁教诸县无公事,雨使佳人上使厅。 太守未甘双鬓白,西湖惟欠远山青。 经过况有风骚将,乞取篇章作画屏。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陆佃, 陆佃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送张颉待制帅瀛州》 - 陆佃下一篇:宋朝:《魏国太夫人陈氏挽歌词》 - 陆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