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寓兴七首 其三》 – 魏野 2020-12-08 宋朝(八) 作者 : 魏野 朝代 : 宋朝 秦鉴虽至明,不能自照烛。 楚剑徒云利,翻将自杀戮。 有国苟失贤,若跣瞽双目。 况履艰险途,举步成颠覆。 秦楚昧于斯,宝器徒收畜。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魏野, 魏野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赠安邑知县方寺丞》 - 魏野下一篇:宋朝:《叙吟》 - 潘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