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寓兴七首 其七》 – 魏野 2020-12-08 宋朝(八) 作者 : 魏野 朝代 : 宋朝 勿谓患至大,君圣民有赖。 勿谓事至小,父荒子无告。 因思唐尧九年水,少于骊姬数滴泪。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魏野, 魏野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赠安邑知县方寺丞》 - 魏野下一篇:宋朝:《叙吟》 - 潘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