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李提刑李参政再和招鹤诗再用韵以谢 其二》 – 魏了翁 2020-12-08 宋朝(七) 作者 : 魏了翁 朝代 : 宋朝 锦江相去几何哉,未见窗前落雪皑。 声气同时无间断,有时夜半掠江来。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魏了翁, 魏了翁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次韵虞退夫除夕七绝句 其一》 - 魏了翁下一篇:宋朝:《将入靖州界适值肩吾生日为诗以寿之 其二》 - 魏了翁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