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故奚公学长挽诗》 – 虞俦 2020-12-08 宋朝(七) 作者 : 虞俦 朝代 : 宋朝 诗酒平生兴,人琴毕竟空。 儒冠成晚岁,尺牍到诸公。 忽叹群无鹤,谁留目送鸿。 竹林家世事,清节见君同。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虞俦, 虞俦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和林卿盘隐诗 其二》 - 虞俦下一篇:宋朝:《挽余丞相 其二》 - 虞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