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以郡酝十斗送林子长》 – 虞俦 2020-12-08 宋朝(七) 作者 : 虞俦 朝代 : 宋朝 我友溪堂爱说诗,兵厨况有酒如池。 留髡一石从来惯,访戴扁舟莫太迟。 已办鸱夷陪后乘,姑令从事作先驰。 凭君试向松江望,绿涨蒲萄正渺瀰。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虞俦, 虞俦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渔父词十三首 其十一》 - 蒲寿宬下一篇:宋朝:《六月请俸张簿摄邑止支其半因却还之》 - 虞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