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再和二首 其二》 – 韩维 2020-12-08 宋朝(七) 作者 : 韩维 朝代 : 宋朝 应为开门近太清,故携歌管逐双旌。 酒逢欢后宁论量,语到真时不属情。 木叶吟风千籁作,菊丛含雨万珠明。 知公几案常丰暇,诗思如泉日夜生。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韩维, 韩维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九月十日游象之葆光亭寄曼叔》 - 韩维下一篇:宋朝:《和永叔雪》 - 韩维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