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圣政更新诏书正告讦之罪因得小诗十首 其四》 – 韩元吉 2020-12-08 宋朝(七) 作者 : 韩元吉 朝代 : 宋朝 元祐诸公秉国均,诏条先请惠吾民。 孤雏腐鼠何劳逐,准拟朝廷政事新。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韩元吉, 韩元吉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又次韵子云春日绝句三首 其三》 - 韩元吉下一篇:宋朝:《春日书事五首 其五》 - 韩元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