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送琉书记还长乐 其二》 – 释崇岳 2020-12-08 宋朝(七) 作者 : 释崇岳 朝代 : 宋朝 瓯闽佛法半生灭,江浙丛林日渐凋。 携手十年如一默,孰云生死不同条。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释崇岳, 释崇岳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亮典座归中峰庵》 - 释崇岳下一篇:宋朝:《颂古六首 其六》 - 释崇岳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