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送化主 其六》 – 释崇岳 2020-12-08 宋朝(七) 作者 : 释崇岳 朝代 : 宋朝 不依本分要参禅,卖了山前祖父田。 赤手出门无活计,好儿终不使爷钱。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释崇岳, 释崇岳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亮典座归中峰庵》 - 释崇岳下一篇:宋朝:《颂古六首 其六》 - 释崇岳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