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减字木兰花 其一 公弼侄初授官,以此劝酒》 – 葛胜仲 2020-12-08 宋朝(七) 作者 : 葛胜仲 朝代 : 宋朝 辛勤场屋。 未遇知音甘陆陆。 诏录遗忠。 一札天书下九重。 鹅城初命。 此去青云应渐近。 解褐恩新。 今岁吾家第四人。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葛胜仲, 葛胜仲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送余直卿廷对》 - 葛绍体下一篇:宋朝:《蝶恋花》 - 葛胜仲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