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余得石山二座西南道李监场索之附海船归三山 其四》 – 曾丰 2020-12-08 宋朝(六) 作者 : 曾丰 朝代 : 宋朝 浙峰既有飞来者,菱石能无取去人。 来去傥然均一理,欧公何苦把眉颦。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曾丰, 曾丰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中都之嘉会门陈亦颜为堂曰城南书院取韩文公符读书意也 其二》 - 曾丰下一篇:宋朝:《送广东潘帅移镇湖南十口号 其四》 - 曾丰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