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余得石山二座西南道李监场索之附海船归三山 其五》 – 曾丰 2020-12-08 宋朝(六) 作者 : 曾丰 朝代 : 宋朝 君今得我玉嶙峋,附搭东艘过七闽。 且试挟山超海手,休为负石蹈河人。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曾丰, 曾丰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中都之嘉会门陈亦颜为堂曰城南书院取韩文公符读书意也 其二》 - 曾丰下一篇:宋朝:《送广东潘帅移镇湖南十口号 其四》 - 曾丰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