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别徐商老奉祠归清江五首 其二》 – 彭龟年 2020-12-08 宋朝(六) 作者 : 彭龟年 朝代 : 宋朝 法许公不许,法不如公严。 公不为我留,宁避世俗嫌。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彭龟年, 彭龟年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别孙隐甫》 - 彭龟年下一篇:宋朝:《襄樊失守》 - 彭秋宇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