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寄洪舍人二绝 其二》 – 喻良能 2020-12-08 宋朝(六) 作者 : 喻良能 朝代 : 宋朝 仲氏昔尝司宥密,长公元已转洪钧。 紫微岂久承流地,黄閤终须报主身。 标签:喻良能, 喻良能的简介, 宋, 宋时期诗文 上一篇:宋朝:《寄洪舍人二绝 其一》 - 喻良能下一篇:宋朝:《州宅》 - 喻良能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