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再和 其一》 – 晁说之 2020-12-08 宋朝(六) 作者 : 晁说之 朝代 : 宋朝 不肯喧喧奏子虚,何心江上惜三馀。 陆浑火但无家计,宣榭灾宜费图书。 每恨血鳞能雨若,何堪脱角去焚如。 知公辅弼关心处,不比他人乐退居。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晁说之, 晁说之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且遽告行求题其父所作梦记之后》 - 晁说之下一篇:宋朝:《秋感》 - 晁说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