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贺向伯元通判休致》 – 赵蕃 2020-12-08 宋朝(五) 作者 : 赵蕃 朝代 : 宋朝 芗林再世企疏堂,不但私荣国有光。 毕娶了知家法在,耐官爰自祖风长。 眼明图史犹年少,手种桧松今老苍。 父客同时亦同盛,成都卜宅匪它杨。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赵蕃, 赵蕃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奉寄子耕簿公尊兄兼呈德化令君丞公二首 其一》 - 赵蕃下一篇:宋朝:《贺周待制兼直学士院》 - 赵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