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和徐判院见惠诗篇 其三》 – 姜特立 2020-12-08 宋朝(五) 作者 : 姜特立 朝代 : 宋朝 新诗赠我绕朝鞭,敌手相逢一怃然。 迦叶见花吾未解,灵均此秘子能传。 标签:姜特立, 姜特立的简介, 宋, 宋时期诗文 上一篇:宋朝:《闰七夕呈谯内知舍人》 - 姜特立下一篇:宋朝:《虾蟆》 - 姜特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