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正夫草卷已就余例亦奏牍今得绝笔》 – 郑獬 2020-12-08 宋朝(五) 作者 : 郑獬 朝代 : 宋朝 琳琅之宝出荆山,合作圭璋与佩环。 楚泽白茅最微陋,何缘亦在贡书间。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郑獬, 郑獬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涤愫 其四》 - 郑樵下一篇:宋朝:《和汪正夫梅 其四》 - 郑獬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