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依韵酬府判庞醇之见寄 其一》 – 范仲淹 2020-12-08 宋朝(五) 作者 : 范仲淹 朝代 : 宋朝 二十年前已定交,而今鹏鴳各逍遥。 但能贾傅亲前席,何必萧生意本朝。 直节羡君如指佞,孤根怜我异凌霄。 莫将富贵移平昔,彼此清心发半凋。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范仲淹, 范仲淹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访陜郊魏疏处士》 - 范仲淹下一篇:宋朝:《十一月大雾中自胥口渡太湖》 - 范成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