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四月二十日被以郡事入奏之命再赋二首 其一》 – 岳珂 2020-12-08 宋朝(五) 作者 : 岳珂 朝代 : 宋朝 五云堆里望觚棱,二纪周南梦未曾。 四辈两年勤诏札,九重一念乂黎蒸。 烽台虽有深秋燧,雁塔应无曩日僧。 豫备正须如雍国,不妨德业颂高升。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岳珂, 岳珂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十二日诹吉受通议大夫告再书述怀二首 其二》 - 岳珂下一篇:宋朝:《饯孟运判寺簿赴京三首 其二》 - 岳珂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