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五年不治笔研奉诏起家是日始草辞免奏旋假书吏于郡题写皆生疏又堂帖趣行三日戒涂偶成二首 其二》 – 岳珂 2020-12-08 宋朝(五) 作者 : 岳珂 朝代 : 宋朝 露封誊奏晓鸣铃,当御应关乙夜呈。 京兆有装随使者,陈留无酒忆厨兵。 故营将钺谈家世,老吏公车识姓名。 尘事看看到书尺,更惊三日有王程。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岳珂, 岳珂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十二日诹吉受通议大夫告再书述怀二首 其二》 - 岳珂下一篇:宋朝:《饯孟运判寺簿赴京三首 其二》 - 岳珂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