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送刘子和教授赴赣州兼简府主洪景卢二首 其一》 – 周必大 2020-12-07 宋朝(四) 作者 : 周必大 朝代 : 宋朝 伊昔青衿地,于今绛帐师。 家声传叔赣,宦学类先之。 久已鸮音革,居然鳣服宜。 谁开丞相阁,此士独非奇。 标签:周必大, 周必大的简介, 宋, 宋时期诗文 上一篇:宋朝:《参政李秀叔挽词二首 其一》 - 周必大下一篇:宋朝:《立春帖子 其四 太上皇帝阁》 - 周必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