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送刘子和教授赴赣州兼简府主洪景卢二首 其二》 – 周必大 2020-12-07 宋朝(四) 作者 : 周必大 朝代 : 宋朝 藉甚书诗帅,中和正尔歌。 人留河内寇,帝念禁中颇。 馀事裒丁志,多闻重乙科。 固无官长骂,解使客毡多。 标签:周必大, 周必大的简介, 宋, 宋时期诗文 上一篇:宋朝:《参政李秀叔挽词二首 其一》 - 周必大下一篇:宋朝:《立春帖子 其四 太上皇帝阁》 - 周必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