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安福孝子朱云孙血指刲股燃臂愈父母疾化遂行于室家邑上其事于州他日读待制廷秀杨公所述志公之文为题小诗于后》 – 周必大 2020-12-07 宋朝(四) 作者 : 周必大 朝代 : 宋朝 孝子因亲不爱肤,忠臣为国亦忘躯。 一毫不拔何为者,此姓渠名枉共朱。 标签:周必大, 周必大的简介, 宋, 宋时期诗文 上一篇:宋朝:《永新贺升卿著春秋会正论屡督跋戏往》 - 周必大下一篇:宋朝:《访胡邦衡庭前四菊茂甚因赋二绝 其二》 - 周必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