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送李奉议亳州判官四首 其一》 – 陈师道 2020-12-07 宋朝(四) 作者 : 陈师道 朝代 : 宋朝 谢公中年后,畏与亲友别。 数日怀抱恶,每笑冠缨绝。 生有四方事,死当一语决。 前笑今则悲,吾衰拟何说。 著鞭何必先,倒笔不容掣。 鞭尔辕下驹,万里一改辙。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陈师道, 陈师道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次韵苏公劝酒与诗》 - 陈师道下一篇:宋朝:《鸷鹊诗》 - 陈师道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