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十三日再赋二首其一以赞使君是日对花赋此韵诗笔落纵横而郡中修水战之具方大阅于燕公楼下也其一自叙所感忆年十五在杭州始识此花皆三丈高木尝赋诗焉 其二》 – 陈与义 2020-12-07 宋朝(四) 作者 : 陈与义 朝代 : 宋朝 武林曾识最高枝,百感重逢岁月迷。 向日擘笺须彩凤,如今执楯要文犀。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陈与义, 陈与义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入山二首 其二》 - 陈与义下一篇:宋朝:《城上晚思》 - 陈与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