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公说再和并前十五篇辄复课六章用足前篇之阙 其二》 – 苏颂 2020-12-07 宋朝(三) 作者 : 苏颂 朝代 : 宋朝 皇华几月案盐池,钩按从来未有知。 隐伏无由逃计最,勤劳长足儆官师。 事逢错节皆投刃,利析秋毫类算棋。 他日朝廷询北事,讲论风俗待陈诗。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苏颂, 苏颂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中书侍郎赠银青光禄大夫傅钦之挽辞三首 其二》 - 苏颂下一篇:宋朝:《次韵王伯益同年留别二首 其二 再次前韵》 - 苏颂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