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和赵院判》 – 苏小娟 2020-12-07 宋朝(三) 作者 : 苏小娟 朝代 : 宋朝 君住襄阳妾住吴,无情人寄有情书。 当年若也来相访,还有于潜官绢无。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苏小娟, 苏小娟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西江月》 - 沈瀛下一篇:宋朝:《邵武作》 - 苏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