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送侯殿直之官吉州》 – 李觏 2020-12-07 宋朝(三) 作者 : 李觏 朝代 : 宋朝 待诏何年别玉堂,笔端浑欲继钟王。 官资未出风尘外,踪迹曾亲日月光。 扶老只今非远道,荐能从此有封章。 庐陵若要高文写,争得滁州在故乡。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李觏, 李觏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林屯田思轩》 - 李觏下一篇:宋朝:《送春》 - 李觏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