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送苏伯达之官西安七首 其三》 – 李廌 2020-12-07 宋朝(三) 作者 : 李廌 朝代 : 宋朝 苦忆君家两惠连,楼居应作水中仙。 静看河畔青青草,应有池塘春梦篇。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李廌, 李廌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秋怀五首 其四》 - 李谦下一篇:宋朝:《大雨中游岳寺》 - 李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