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寄范税院倚衡》 – 李涛 2020-12-07 宋朝(三) 作者 : 李涛 朝代 : 宋朝 清敏当年宰宝唐,至今遗爱在甘棠。 税苗有例分三等,吏卒无因下六乡。 时异事殊民尚忆,人亡政息事堪伤。 如今白纳重催吏,也坐先生对越堂。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李涛, 李涛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题觉庵》 - 李流谦下一篇:宋朝:《谒金门》 - 李莱老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