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和寺丞叔赐对亲奉玉音叙及家世韵 其二》 – 李洪 2020-12-07 宋朝(三) 作者 : 李洪 朝代 : 宋朝 乌台凤沼承亲擢,尚有孤忠简圣明。 大雅一门时鲜俪,急难尤切在原情。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李洪, 李洪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题敬荣堂》 - 李柘下一篇:宋朝:《富沙城外李花盛开》 - 李洪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