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金丹诗四十八首 其十》 – 张继先 2020-12-07 宋朝(三) 作者 : 张继先 朝代 : 宋朝 莫论仙骨莫求丹,此理玄玄有正门。 迷者少能知返本,教人藉此以为根。 龟蛇大小宜频给,日月精华且总吞。 只自明师分剖后,难为荒野作丘坟。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张继先, 张继先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庵居杂咏九首 其八》 - 张继先下一篇:宋朝:《简元规泰定二公》 - 张继先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