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解嘲示真歇老人二首 其二》 – 张元干 2020-12-07 宋朝(三) 作者 : 张元干 朝代 : 宋朝 毁誉何时了,鸡虫事可知。 不妨遭点检,好在莫相疑。 高爵非吾性,奇勋任尔为。 道人元具眼,批判亦慈悲。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张元干, 张元干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哭邹德久二首用前韵 其一》 - 张元干下一篇:宋朝:《忆秦娥》 - 张元干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