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贡院落成郡庠诸生毕集因作诗以勉之》 – 吴芾 2020-12-07 宋朝(二) 作者 : 吴芾 朝代 : 宋朝 多士如林古豫章,不应较艺寓僧房。 一朝尽辟荆榛地,万础俄新翰墨场。 文笔要同孤塔耸,词源宜与两湖长。 会看从此飞鸣去,九万鹏程未易量。 标签:吴芾, 吴芾的简介, 宋, 宋时期诗文 上一篇:宋朝:《再和龚帅所寄 其二》 - 吴芾下一篇:宋朝:《和朱世同韵 其一》 - 吴芾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