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余以庚寅十月十日抵敝庐今恰三年感而有作偶成三律 其一》 – 吴芾 2020-12-07 宋朝(二) 作者 : 吴芾 朝代 : 宋朝 溯自洪都返故园,今朝倒指恰三年。 举头但见松筠长,转盼那知岁月迁。 幸有青山长在眼,休嗟白发已垂颠。 此身傥未归黄壤,花下犹堪醉圣贤。 标签:吴芾, 吴芾的简介, 宋, 宋时期诗文 上一篇:宋朝:《再和龚帅所寄 其二》 - 吴芾下一篇:宋朝:《和朱世同韵 其一》 - 吴芾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