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挽心友李应之判县 其二》 – 阳枋 2020-12-07 宋朝(二) 作者 : 阳枋 朝代 : 宋朝 妙岁麟经得兴微,名成四十壮心违。 半生于德归门驷,一节夷清在首薇。 古礼事亲轮月晓,新诗易箦片云飞。 九京他日如堪作,见说非公谁与归。 标签:宋, 宋时期诗文, 阳枋, 阳枋的简介 上一篇:宋朝:《再和陈提举喜雨 其一》 - 阳枋下一篇:宋朝:《和赵使君喜雨》 - 阳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