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逍遥四章呈钦之尧夫 其二》 – 司马光 2020-12-07 宋朝(二) 作者 : 司马光 朝代 : 宋朝 闲思宇宙内,何物不由天。 定分不移易,劳心徒弃捐。 鹏飞九万里,松寿一千年。 斥鴳与朝菌,逍遥亦自然。 标签:司马光, 司马光的简介, 宋, 宋时期诗文 上一篇:宋朝:《河上督役怀器之寄呈公明叔度时器之鞫狱沧州》 - 司马光下一篇:宋朝:《景福东厢诗 即日》 - 司马光 发表评论